各镇(乡)教育管理办公室、各直属单位:
现将南通市教育局《2010年南通市中学高级教师(小中高)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意见》(通教职称〔2010〕4号)、《2010年南通市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意见》(通教职称〔2010〕3号)、《2010年南通市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意见》(通教职称〔2010〕2号)文件转发给你们,结合我市实际,并就我市2010年中小学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要求
1.贯彻文件精神,确保教师知情。各单位要加强领导,充分认识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意义,将此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,深化教学改革,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机制。将2010年职称文件精神向每位教师宣传到位,确保教师了解、吃透文件精神,掌握职称评审条件,不错报,不漏报。
2.规范操作程序,接受群众监督。各单位要成立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,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,规范操作程序,真正做到公开、公正、公平,阳光操作。不要出现材料未送,来信来访先到的情况。确保做到零差错,零举报。
3.严肃职评纪律,把好签字关。各单位对申报材料上的审核签字要严格把关,尤其是对班主任工作的年限、送毕业班的年限认定,更要实事求是,不得弄虚作假。谁签字谁负责,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严肃处理。
二、领取和上报材料时间、地点
1.领取材料时间:6月2日至6月3日。
2.上报材料时间:
中学高级(小中高)职称材料于6月21日至6月22日报送局职称办(教育大厦509室)。
中级、初级、定聘材料于7月6日至7月8日报送局职称办(教育大厦509室)。
具体安排如下:
7月6日上午:惠萍镇、南阳镇、汇龙中学(含百杏中学)、大江中学、实验幼儿园、和睦幼儿园。
7月6日下午:汇龙镇、北新镇、江海中学、开发区中学、长江幼儿园、慕卿幼儿园。
7月7日上午:王鲍镇、东海镇、启东中学(含折桂中学)、东南中学、吕四中学。
7月7日下午:启隆乡、寅阳镇、建新中学、东海中学、东安中学、南苑小学、特教学校。
7月8日上午:近海镇、海复镇、合作镇、新港中学、长江中学、南苑中学。
7月8日下午:吕四港镇(含双鹤学校)、实验小学(含第一实小)。
3.报送地点及联系电话:
报送地点:教育大厦509室。联系电话:83308963。
三、其他事项
1.今年开始,凡是申报中级职称以上,都实行网上申报,6月30日网上申报结束。具体操作待后另行培训。
2.各单位汇总时务必把高级、中级、初级以及定聘的对象分开汇总。
3.装订的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须由教管办主任、直属单位负责职称工作的领导签字盖章,并附原件,以便审核。
4.《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》上的所有本人签字、审核人签字、填表人签字、经办人签字不得漏签,凡须盖章的不得漏盖。《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》可以照样表打印,规格与样表一致,但不能复印,不能粘贴。
5.申报表上、材料袋上单位的填写要完整、一致。
6.《南通市申报中高、中级职称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》、《南通市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》统一用A3纸,其余表格统一用A4纸打印。
7.材料的装订应按材料目录顺序要求装订。
启东市教育局
二○一○年四月二十三日
主题词:教师 职称 工作意见
启东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4月27日印发
十
(共印400份)